学院内各部门:
根据《国家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及陕教秘办[2022]1号文件《关于对全省高校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》要求,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按期圆满完成任务。现将有关归档材料移交事宜通知如下:
一.移交时间:2022年6月30日前。
二.移交材料范围:
1.从2018年5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,各部门在学习、工作、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能反映学院发展的,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表、声像、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各类文件材料。
2.各部门对按规定范围以外,未移交学院档案室归档但对本部门工作有查考用价值的文件材料,由各部门自行建档保管。各部门自管材料,也是学院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,要确保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,全面做好保管和利用工作。
三、资料移交归档要求
1.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归档工作的领导,兼职档案员要认真履行职责,做好本部门归档材料的收集、整理与移交工作,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、齐全,并按时移交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归材料据为己有。
2.凡产生的文件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,由主办部门负责归档,相关部门协助提供材料。
3.重要请示类文件材料如已答复,须附上相关批复材料。各部门有关报表、名册、图册等已装订并符合装订要求的,以册(本)为单位移交。
4.归档的文件材料须是原件,复印件原则上不归档。凡不符合档案归档要求的文件材料,必须按要求整理后方可移交。
5.归档材料必须完整,兼职档案员在整理过程中要逐卷(件)检查,不缺页、漏项。
6.涉密文件的移交目录须分开填写。
四、任务要求
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确保本部门归档资料的真实、完整。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本部门归档资料的移交工作,为迎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宝鸡三和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
2022年6月5日